訂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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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乘客乘坐或租用本公司所代理的任何由香港往返內地的跨界車輛(包括大巴、中巴及小轎車等)及/或途中進行轉駁服務的車輛,須清楚了解並同意遵守本公司所制定的《乘客須知》,本《乘客須知》將不定期進行修改,以最新版本為準。
- 二、乘客購買本公司所代理的車票以下簡稱「車票」或「票」),或租用本公司所代理的車輛,有用本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分別在港、粵兩地註冊的公司車輛),亦有用其它公司名下的車輛營運(包括分別在港、粵兩地註冊的公司車輛),因此,一切交通安全和保障責任、服務責任概由該等營運車輛所屬的公司或機構負責。乘客可在出發前向本公司(電話—香港:(852) 3604 0118;內地:全國一線通(免長話費)400 663 0118)查詢並決定是否接受該等公司的車輛所提供的服務。
- 三、本公司代理的跨界班車或跨界租車服務,並非都是一站式原車全程直達。為縮短營運時間、提高營運效率及為乘客提供快捷方便的服,本公司每次均因應班次、客源、運力和調度等情況,適當安排上落停靠站點和換車轉駁服務(如深圳皇崗、深圳灣、文錦渡、沙頭角口岸等地轉駁),有的情況下還會使用香港車輛(負責香港地段)和內地車輛(負責內地地段)聯運完成。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每次按車輛實際調度情況,要求乘客轉乘本公司代理的其它 車輛(包括內地車輛)送達目的地。
- 四、為了確保乘車安全和順利出入境,根據香港運輸署「經營國際乘客服務的條件」有關規定,本公司有權要求乘客出示有效的證件和簽證予本公司職員檢查,乘客不得拒絕。
- 五、乘客必須帶齊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如因證件、簽證等問題未符合內地及香港兩地有關規定 而未能進出境或被滯留,責任由乘客自負,本公司不作退票處理或任何其它賠償。
- 六、乘客在出入境時如因個人證件、行李物品等被查驗或其它原因造成通關被阻延,本公司車長或當值職員有絕對酌情權,因應情況而作出等候與否及/或等候時間長短之決定,乘客不得藉詞索償。
- 七、由於道路交通狀況、出入境延誤、機件故障、交通事故或任何其它原因,引致班車未能按 正常時間出發及/或行駛及/或抵達而令乘客耽誤其原定行程,並引致任何有關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也不負擔任何責任。
- 八、根據香港政府及內地的有關規定,乘客不準攜帶易燃、易爆、走私物品及兩地海關禁止的有關違禁物品乘車,如因乘客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任何事故,一切責任概由攜帶者承擔,攜帶者並承諾彌償本公司因此而引致的一切損失。
- 九、不論隨車攜帶或擺放在車輛行李箱內、車箱內的行李物品均由乘客自行負責風險。因此, 本公司提醒乘客在每次班車停站或上、下車時必須自行小心留意看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更須隨身攜帶,如任何行李物件有遺失或損毀,不論何種原因,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 十、每位乘客只準攜帶一件大行李(體積長闊高不得超過55cm x 45cm x 20cm)及一件手提行李(體積長闊高不得超過37.5cm x 25cm x 15cm),超出以上規定,則每件行李按市區線成人票價收取等值行李費。但對特重、特長、特大行李以及被本公司在行使絕對酌情權之下認為不宜擺放上車的其它物品,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不容許其擺放上車,如乘客不接受有關安排,可選擇全額退票。
- 十一、基於交通規則及安全理由,乘客須絕對服從指示,在我司原指定及/或當值職員根據實際情況當即指定的地點上落。
- 十二、本公司所代理的營運車輛均由各車輛所屬機構在香港及/或內地按規定購買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規定所作出之賠償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其它賠償責任;如車輛在內地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必須留在現場等待當地公安及交警在事故現場處理及登記後,方可離開現場,擅自離開現場或沒有交警在事故現場登記而導致保險無據可依而拒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 十三、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它原因引致交通中斷,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或將乘客改送其它口岸(包括羅湖、文錦渡等)進出境,或將乘客改送其它地點乘搭交通工具等,亦或會採取其它應變的措施,屆時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根據不同情況退回部 分票款;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它原因,本公司認為車輛不能安全行駛,乘客可於一個月內到香港中旅社各分社或本公司辦理退款手續,逾時不受理。如在開車前2小時改懸掛3號或以下風球,班車可正常行駛,我司不接受退票。因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其它原因給乘客帶來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 十四、車票當天當班次有效,不得延期。乘客須於開車時間前10分鐘到達乘車地點,以便準時乘車,逾時不候。
- 十五、每車票概限一位乘客。香港國際機場及香港市區往返內地線路: 設長者票及小童票之線路:65歲或以上購長者票,6歲或以上(包括6歲)購成人全票,3-5歲購小童票(不包括6歲),3歲以下(不包括 3歲)免票(不佔座位)。 不設長者票及小童票之線路:3歲或以上(包括3歲)購全票(大小同價),3歲以下(不包括3歲)免票(不佔座位)。
- 十六、單程票可以在發車日期不少於兩個工作天以前到原售票點申請退票,退款為票價的50%,否則不接受退票;自由票、套票及不定期套票均不接受退票。
- 十七、乘客可隨時在本公司售票處取關《乘客須知》或來電查詢、索取。本公司保留更改此《乘客須知》內任何條款的權利而毌需通知任何乘客。
- 十八、本《乘客須知》的有關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代理的過境班車、轉駁車和租車等所有服務。本《乘客須知》的條文,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有絕對及排外的解釋權,乘客不得異議。
- 十九、請勿在車廂內吸煙或飲食,多謝合作。
- 二十、《乘客須知》有英文翻譯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版本為準。
- 電話—香港:(852)36040118
- 全國一線通(免長話費):40066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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